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百色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,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。杨某华(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副行长)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食非遗_游非遗_寻非遗,本文标题:《工商银行喀什分行被罚30万元:因贷后管理不到位》
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百色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,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。杨某华(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副行长)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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